期末考试相关注意事项提醒(考试周为1月2日~1月12日)

作者:杜景鑫发布时间:2023-12-29

各位老师:

下周二(1月2日)开始全校进入期末考试周,请老师们注意以下事项:

1. 本学期期末考试的纸质版试卷、成绩单和非笔试材料的存档工作将在下学期初进行,请各位授课教师妥善保管试卷等考试资料;

2. 本学期《全部监考安排及考务教室信息》已通过办公平台发布,请监考教师务必提前30分钟(大学英语、思政类课程提前40分钟)到达考务教室,领取材料、参加培训后进入考场;

3. 考生须携带实体证件参加考试,无证件考生不允许入场(学生证、身份证或一卡通均可,证件上的照片与姓名必须清晰),考生入场时须先核验证件,并在签到表上签字后按指定位置就坐,切勿发放试卷后再检查证件;

4.请监考老师在考试开始前完整宣读考场规则;提醒学生要将手机、智能手表、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放在考场指定位置,设置的闹钟一定要关闭!诚信应考!

5. 如有调换监考的情况,请提前告知,以便备案。